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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三个月后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法律对时间长短没有具体规定,两个月并不违法,但是,两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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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金、代扣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要是员工主动辞职,就发正常工资啊。未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求双倍工资的话是从建立用工之日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至于赔偿金和补助金,犹豫是员工主动辞职,就不需要支付。如果是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就给多了。
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辞职要扣一个月薪水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按照正常的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如果员工辞职,不得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是特殊岗位,且该工作只能够由辞职人员来完成的除外。 劳动法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内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吗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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