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进行工伤鉴定,再根据鉴定的结果向单位索赔,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
这种情况首先要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在劳动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按照鉴定等级对应的赔付标准额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并报销各种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1、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2、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 1.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以上的条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 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
工伤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可获得工资发放、医疗费用报销、适当的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残疾津贴等赔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的残疾必须符合劳动部门认定的工伤条件,必须经本市劳动行政部门认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赔偿包括: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2、生活护理费。 三是一次性伤残补助。 4、其他残疾津贴和补他残疾津贴和补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