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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上个月的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选择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员工离职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是一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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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看病支出的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已经支付完毕的,社险没有给予报销的这部分,拿到单位,如果票据都在一起,报了社险了,就复印单据,请单位依据这些没有报销的医疗费支付经济补助,估计会和应该给你的经济补助差相比不多,这些实实在在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等同于支付给离职职工的困难补助,或者请单位将所谓的经济补助这个称谓,直接改为困难补助。税务局一般对于个人得到已经支付医疗费的报销款,一般是不会认定为额外个人所得的,起码的人性还是有的。如果这个给楼主的补助,有药费单据证明确实已花,并且就叫“困难补助”,应该是不会引的税务罚企业没有对这笔补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上述内容希望可以解决问题代通知金含补贴吗。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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