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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是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即劳动者到用人单位报到或开始提供...
看据具体情况确定。能否确定为加班,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要求或反映用人单位的意愿;是否为用人单位的利益;是否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如果是,应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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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本人注:单位必须要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向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因此,员工培训是作为员工的一项福利。公司从员工工资内扣除培训费属于违法的。
1、要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作为专项培训费用:(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2、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因此,上岗前的技能培训不算专业技能培训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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