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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裁员未休年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
员工应休年假天数,单位应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和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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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经济性裁员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审批,如果未审批该理由不成立。 2、如果经济性裁员不成立,就属于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可要求给与赔偿而不是补偿,赔偿金额为补偿金的二倍。 3、未休年假的工资可从离职之日起计算追索。如果未休可根据日工资的三倍要求赔偿。 建议跟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问题如需帮助
公司裁员员员工当年未休年假,按员工当年已经工作的时间折算未休年假的天数,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但折算后不到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是:(当年本单位日历天数已过÷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已安排年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3、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必须执行的,劳动者至少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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