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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收入计算 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
五险一金的算法: 五险又称五保,社保,医保,失业保,工伤和生育保,住房公积金.其中五保中的社保和医保要个人交部分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也是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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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是: 一、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二、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8%至12%,个人缴纳2%; 三、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四、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五、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0.8%,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六、公积金: 由单位和个人各缴10%至12%。
支付五险一金是计算工作年数的,《城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是保险公司的支付年数。 在实施个人支付之前所属公司已按规定参加我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一的,在实施个人支付之前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数,视为支付年数,如果不支付社会统一费用,必须支付的未支付的,不视为本人的支付年数。 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支付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支付不足15年的,也可以支付到15年,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和按规定个人承担的其他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时,员工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为员工个人所有,可转账使用和继承相当于银行存款,但不得提取现金,不得转账或转账给他。 三.失业保险费。 失业者失业前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支付时间不足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支付时间在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应领取的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工伤保险。 员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作医疗待遇。员工治疗工伤事故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情况紧急时可以在附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育保险。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补贴,生育补贴除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支付工资外,乘以30天产假天数。 2、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怀孕、生育的检查费、生育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3、员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员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手术、引产手术、不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6、住房公积金。 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纳额为员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乘以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所属公司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代理缴纳,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纳额为员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乘以公司的缴纳比例。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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