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职工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2021-10-24
劳动合同在履行期届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双方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和雇主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些劳动者和律师容易忽视使用者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条件,单方面认为,如果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使用者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继续劳动合同时采取回避,逃避态度,劳动合同到期不能继续。这种情况下,用人单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并明确续签的条件不低于原劳动合同。劳动者亦已签收此通知,对此通知的内容知晓,其不与用人单位续签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排除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使用者不通知劳动者继续劳动合同,也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