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第三十八条的情形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而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愿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原因,你解除劳动关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3、单位违法解除的,须支付你赔偿金,标准是上述补偿金的2倍,即三个月工资。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同时主张。 4、有加班费的,可以主张。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根据规定辞职后工伤赔偿标准:首先,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的不同程度,《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分别作了如下规定: 1. 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以上的条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支付的主体有些许差别而已。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还得看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