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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并不理解目前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只要你们夫妻是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在2016年生育子女的,不管是生育第一个子女或是第二个子女,都可以享受...
奖励产假是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其费用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不同省份和不同地区对奖励产假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都是单纯的增加产假,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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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来写奖励产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按照浙江省2016年1月14 日新修订公布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 天的奖励假,不 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这30天奖励假,只要是在2016年1月1 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包括第一胎)。本人于2015年4月怀孕,2016年x月x日进行剖宫产,按照规定符合享受奖励假条件。本人法定产假至x月x日结束,鉴于目前身体状况,小孩小需要母乳喂养,特向公司申请30天奖励假,于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予以审批,并在此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申请人:2016年x月x日
奖励女职工产假15天,晚育的另增加产假,产假期间发放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另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奖励产假。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因此,根据上文的介绍,婚假是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 关于婚假奖励假怎么理解请参考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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