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签劳动合同了没?合同上如何约定?如果没签,既然你做满了一个月,就可以要求2倍工资补偿.如果签了,试用期是一个月的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规定,“包含在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无权只和你签试用期合同,不和你签正式书面劳动合同。还有你的试用期为3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和你签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把你辞退,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如果真的有证据拿出的话我告诉你这属于非近失性辞退,要辞退你的话也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还要付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的情况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你2倍的半个月工资,也就是一个月工资的。
1、首先要看你和公司签订了几年的,约定3个月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从你提供的事实情况看,11月进,3个月的试用期满后应该在2011年2月。2月至现在应该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3、“合同上注明试用期不合格,将延长试用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4、公司现在无故辞退你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经济赔偿金呢。
1.你处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须说明理由即可,且有,无法要求补偿。2.从你叙述来看,你可以从方面入手。你的每月工资3000是指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的工资,超出部份应支付你加班费,平常加班费为正常工资的1.5倍,休息日为2倍,法定节日为3倍。那50元为补助不能计入加班费。因此,你可以要求足额支付超时部分的加班费。3.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协调解决,如果协调无果,你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