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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夫妻离婚,对于正在办理过户的住房产权有争议,可以在住房办理新的房产证之前,申请撤回过户登记。可以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住房产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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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发【05】172号文第四条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其购房时间按发生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由此可见,你的购房时间因按早于2003年计算。所以,按满5年算。
房产公证书是可以撤销的。撤销房产公证的,应当自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书面审查,说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符合可以撤销情形的,可以由公证机关依法撤销。
虽然公证被撤销,但公证档案中保存的材料可作为你主张房屋权利的证据,你两个姐姐要求均分房产的要求应予区别对待: 一、如房屋属你母亲婚后取得,你母亲对该房屋本身拥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你父亲去世时按法定继承你母亲享有八分之一产权份额,故你母亲对争议房屋至少八分之五的产权份额,你母亲将房屋产权赠与你的意思表示应属有效。 你与你母亲约定的赡养协议约定由你负责你母亲的养老送终,考虑到你签署的赡养协议的性质类似于遗赠抚养协议(因你属法定继承人故不属遗赠抚养协议),从公平角度出发不应轻易将你母亲的赠与行为认定为无效。 你大姐若不能证明其受欺诈、胁迫而作出放弃继承意思表示,其放弃继承的行为应属有效,其获得的八分之一产权份额由你母亲、你及你二姐均分。 如有证据证明你代写的声明系你二姐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产权自然应归你所有;如不能证明,你二姐可获得该房屋六分之一产权份额。 二、若房屋产权系你父亲婚前所得,你二姐可能会获得房屋三分之一产权份额。 三、你母亲若由你赡养,按法律规定你两个姐姐应少分或不分属于你母亲的遗产,应诉时可将此一并作为答辩理由提出。 四、属于家庭内部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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