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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生产经营并不困难且员工没有待岗意愿的,企业让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其余情况是合法的。待岗是相对在岗而言的,待岗不同于下岗,按照劳动部门...
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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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规定,公司是不能克扣员工的工资,也就是说,工资应该按照规定的时期,以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能克扣或是无故的拖欠员工的工资。但是对于有的单位会对员工进行罚款,相关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如果有以下的情况,单位是可以代扣的: 比如,用人单位可以代扣或是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由劳动者本人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或是根据法院的裁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赡养费等其他费用。只有这些情况公司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公司才可以进行代扣员工的工资,其他的情况是不能私自代扣员工的工资的。 而对于一开始我们说到的如果是由于员工的工作失误等,比如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迟到或是早退等情况的,公司给予罚款的处罚,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本人情况,给单位或是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企业或是单位是可以根据相关的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本人进行经济赔偿的,或是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而如果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月工资最低标准,则按照实际的最低标准进行支付。
不适合,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你的问题,工厂涉嫌变相裁员。
依据我国的政策、法规,企业应允许放假待岗的职工从事其他有报酬的劳动,可以保留劳动关系,相应调整合同内容;企业恢复生产时,应先通知本人返岗,逾期不归者,企业可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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