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能接受。这种行为有违反《劳动法》变相调岗或者降薪的嫌疑。这种情况员工可以主动与企业沟通,协商不成的,员工要保存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及违法用...
小张,您好,只要公司和您有劳动关系存在,您的底薪是会得到法律保护的。但其他的绩效工资和其他的劳动补贴等就没有了!具体要看您们的合同约定!如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为法律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将会受到处罚。国家规定要求缴纳的,所以是属于强制性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仅仅是连续三个月拿底薪,不能确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但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底薪的情形,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2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