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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女职工因隐婚、怀孕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案件屡屡发生。现实中,女职工特别是大龄女职工往往陷入“两难”境地:求职时如实填写婚姻现状,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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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履行无必然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所负有的如实告知义务。 首先,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也就是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事项,通常包括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资料,能一定程度反映劳动者工作能力、技术熟练程度的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特殊岗位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或健康资料等。而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 其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虚假陈述构成欺诈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雇权的依据。其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劳动者是否生育与录用与否无关,用人单位也就无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隐瞒生育状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应得到提倡。
不能。生育情况与劳动合同履行无必然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使用者和劳动者各自负有的诚实通知义务。首先,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也就是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事项,通常包括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资料,能一定程度反映劳动者工作能力,技术熟练程度的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特殊岗位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或健康资料等。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无关,是个人隐私。其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虚假陈述构成欺诈,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雇权的依据。其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劳动者是否生育与录用与否无关,用人单位也就无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隐瞒生育状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应得到提倡。
根据《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完全是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和内心的真实意思。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诚实、善意地行使权利,诚实守信。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和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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