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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暂扣员工工资的,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是可以扣工资的,比如公司有证据能证明因为员工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明显的经济损失 以下...
辞职后公司恶意扣工资怎么办?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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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搞土方工程的,有一土方即将谈成时他的朋友说有工程队是他的朋友朋友,还说他的工程队看他们在外跑没车,他有好几辆车,想先给一部车他俩老公用,工程下来就从管理费里扣除五万元,当时他朋友因为没有执照开不了车就叫我老公去开车,当时我老公不想要那旧车,想到开工了买一台新车,但他的朋友的朋友说没关系先用用,你们这样不方便,他的朋友也想要这车,我老公就把开回他朋友的家了,当时他两打了一张条子上面注明我老公是驾驶员。把车开来用了几天就坏了,我老公叫他朋友还给施工队,他不还,一直就叫这个开开那个开开,我老公也没管,因工程未谈成。现在工程队把他们三人一起控制,其中一人就是他朋友找的一个跑工程的人开的车,条子里没他的名字,只有我老公和他朋友的,条子上主要责任的是他的朋友。请问这一系列帐务怎么处理。他们扣押人犯法的吗?
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多收工资方属不当得利,可以要求返还。
仲裁委员会要求员工证明自己是被公司辞退的,这是违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补充:单位辞退你应该首先向你下达辞退通知书,然后才是出具离职证明,如果离职证明写的是合同到期,你可以拿出你们签订的合同,看看日期,与离职的日期对照即可,不相符,由单位承担辞退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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