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发票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都相同可以报销吗

2022-05-09 1,080人已浏览
  • 郭长源律师

    郭长源律师专职律师

    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执行、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法、金融证券、企业法律顾问、损害赔偿、保险理赔、民事诉讼、仲裁、法律综合、文书撰写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发票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都相同,不可以报销。根据相关发票管理制度,开票人与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但开票人与收款人或复核人与收款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