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相对独立劳动诉讼制度的设计思路

2024-05-28 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9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改革与完善中国现行处理制度势在必行,大势所趋。具体改革方案和措施尽管多种多样,但我们认为,中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应该是实现调解的社会化、仲裁的民间化和诉讼的相对独立化。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必须加以通盘考量,不能也不应该排除诉讼而单独设计调解与仲裁。中国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制度取向是构建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一)中国现阶段宜建立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所谓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是指劳动诉讼独立于仲裁,不以经过仲裁作为其启动的条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但并非完全脱离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具备自身应有的特殊性。我国之所以应该建立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是因为: 首先,从劳动争议案件自身的特点分析,没有必要建立完全独立于普通民事诉讼制度的绝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诚然,与普通的民事案件相比,劳动争议案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为: 第一,劳动争议案件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二者的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而实质上不平等。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是弱者[4],从而导致在诉讼的过程中,劳动者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而一般而言,用人单位经济实力雄厚,在聘请代理人、获取证据、经济支持与保障等方面均优于劳动者。 第二,劳动争议案件一般涉及劳动者根本的生存利益,快速结案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间应短于普通的民事案件。 第三,劳动争议案件往往矛盾较大,处理不当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劳动争议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表明其他解决争议的手段均告失败,此时矛盾已经激化到一定的程度,而且劳动争议案件有时涉及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由此决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社会影响面大,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是特殊性的存在并没有使劳动争议案件完全异质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其本质上仍然是发生在私域中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纠纷。 其次,受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制约,如果构建绝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势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构建绝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则意味着劳动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的彻底脱离。首先需要修改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建立独立的院,设置专门的劳动法官。其次,需要制定《劳动诉讼法》,确立独立的劳动诉讼程序。绝对独立劳动诉讼制度的构建需要打破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支付巨大的立法、司法成本。那么,此种成本的支出是否为必须呢正如我们前文所分析的,劳动争议案件虽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但特殊性的存在并没有使其完全异质于普通的民事案件。这就意味着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仍然可以适用民事诉讼制度,只不过对一些具体内容做出适当的特殊制度安排就可以满足需求。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