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后来改为劳务派遣合同的弊端

2023-04-04 45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2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目前,劳务派遣用工,在我国确实比较常见,尤其在广东省,大量存在派遣用工。好在,随着近两年,一系列的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出台,劳务派遣单位损害劳动者的春天已经过去,劳务派遣员工也迎来的公平合法对待。所以,在法律上,你与所谓的“正式员工”(与你上班的公司签合同的员工)是平等的。但公司在对待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上,有所区别也是难以避免的,因为派遣员工一般都用在普通一线上,当然有些公司除了老板等几个高层领导,办公室人员也是派遣员工也不足为奇。但这种形象,法律正在加以规范,让其消失。我认为没有什么弊端,真要有什么弊端,无非就是你告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将和你签劳动合同的公司(用人单位)及你上班的公司(用工单位)一起告上。切记这一点,因为很多劳动者认死理,认为我在用工单位上班,我是用工单位的员工,我只告用工单位。这就大错特错了。一定要将两个公司一起告,否则你极有可能败诉。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