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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流动资产吗?

2023-05-27 6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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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流动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性资产是指不能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活动; 2、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如下: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1)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2)对于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 (1)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出租的建筑物,企业租入建筑物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一般自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开始日起,租出的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3)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综上所述,投资性房地产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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