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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是指哪些内容

2023-01-03 2,304人已浏览
  • 刘振海律师

    刘振海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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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比较特殊,是由管理者的持有意图决定的。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 1、属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2、其用途、状态、目的与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的房地产不一样; 3、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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