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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可以自离职吗

2021-02-14 9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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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没签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离职: 1、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离职。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 3、与用人单位协商离职。 4、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5、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 (1)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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