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工作天数是多少天

2024-07-02 24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第一,没有经过批准的“综合工时制”无效,按标准工时制执行,即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5天。 第二,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叫法不同。 第三,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是应当约定劳动报酬,也就是,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要约定。 第四,按江苏省的规定,工资基数就是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乘以70%。 第五,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是指不包括加班加点在内的正常工资,也就是按计薪天数(这是平均数,每个月的工作天数不完全一样,例如,2月只有28天。与3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就不一样,也可以说正常工资是扣除应当休息的时间之外的实际工作天数)。 第六,上海市的工资基数是乘以70%的,与江苏省的计算办法不同。各省按各省的规定办理。 第七,4月份的工作是扣除周六、周日后的天数就是正常的法定的实际的工作天数。多出来的天数,就按加班计算,每天多出来的一小时,就是加点,按加点工资计算,加班是基数乘以2,加点是基数乘以1.5。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9,326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9,326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