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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2年一签利弊,有没有法律规定

2023-03-09 13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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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2年一签利弊如下: 1、利在于合同期限短,试用期也就相应短,转正时间比较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低,方便灵活选择就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无论是公司提出辞退还是自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弊端在于签订合同期限短,到期之后,公司如果不续签的话,那么自己就很快需要找其他的工作。 那么如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员工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尚未满一年,可以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向公司申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公司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每个月向公司申请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利弊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n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n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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