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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形有哪些

2023-05-10 3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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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形如下: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 1、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除(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 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除(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环节增值税 (1)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税率 (2)进口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税率。 综上所述,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形有企业通过分销或者居间交易等方式将其取得的商品或者劳务销售给最终购买方;购买方将其所购买的商品或者劳务销售给第三方;购买方自用采购的商品或者劳务,最终又销售给第三方;企业进行回购、拆分、毁损等行为,使其取得的商品或者劳务被销售给最终购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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