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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2023-06-04 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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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4 回复

专业分析: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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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每月向其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但最多只能支付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需要及时与劳动者签约,否则就需要承担上述责任。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且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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