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付经济补偿金。
针对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通知,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提前三天。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对于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有关法律规定来执行,特别是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事业进行认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