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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押金赔偿的规定

2023-02-18 17: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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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8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押金。因此,辞职,用人者必须退还押金。你现在的问题是,“押金条他们也没开给我”。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取了你的押金,就有点麻烦了。按正常程序来说的话,是要退给你的,但是你提前走,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扣取的很合理,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倒也无所谓,如果扣取整月的工资,你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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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对辞退赔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不需要赔偿。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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