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避空白支票禁止背书转让的规定,票据结算当事人往往以单纯交付方式转让空白支票,其实,这种方式违反了《票据法》的规定,并不发生票据转让的效力。 票据转让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单纯转让即持票人未在票据上作任何转让事项记载而直接将票据交与他人;二是背书交付即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票据上记载法定转让事项后将票据交与他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转让必须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否则不发生票据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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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是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取现时候的最大限额是根据客户的账户余额而定的,客户的账户余额有多少,则取现时候的最大限额就为多少。
空白发票要作废的原因是注销公司或者再去税务局买核定量发票,其作废流程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2、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3、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4、选择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发票库存查询出现金税卡中没有可用的库存发票说明空白发票已全部作废,可进行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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