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避空白支票禁止背书转让的规定,票据结算当事人往往以单纯交付方式转让空白支票,其实,这种方式违反了《票据法》的规定,并不发生票据转让的效力。 票据转让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单纯转让即持票人未在票据上作任何转让事项记载而直接将票据交与他人;二是背书交付即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票据上记载法定转让事项后将票据交与他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转让必须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否则不发生票据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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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括性称谓。票据关系是因为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保证等形成的以金钱利益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的处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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