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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2022-08-19 14: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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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9 回复

专业分析:

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按照下列法条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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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是劳动者的原因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或已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如用人单位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如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予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不续签违法计算工资的方式是按正常工资发放,除此之外还应赔偿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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