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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11-04 07: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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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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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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