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入职起算满1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打算离职,建议采取提前1个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形式离职,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对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未签书面合同的期间,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考虑到双倍工资差额受1年时效的限制,为此你可以获得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如有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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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且立即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说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支付这一期间每月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出劳动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是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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