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处罚情形
公务员处罚的主要情形如下: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经人民法院、监察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认定有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查看原文
2公务员行政处罚
如果治安处罚跟工作没有联系,一般不会给与纪律处分;跟工作有联系的,按照《公务员法》上的规定给与纪律处分。比如公务员的散布非法言论,既违反《公务员法》,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拘留的同时,单位会依据公务员法给与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这种情况不实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的处罚,这里所指的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纪律处分不能等同。...查看原文
3公务员处罚处分种类
公务员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警告和记过是精神惩罚,记大过和降级是实质惩罚,撤职和开除是最严重的处分形式。处分应根据错误性质、情节、危害及认识态度区别处理。违反纪律、损害国家利益的公务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根据提供的信息,公务员的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其中,警告和记过处分属于精神惩罚,记大过和降级处分属于实质惩罚,而撤职和开除处分则是对违法违纪公务员最为严重的一种处分形式。在给予公务员处分时,应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区别处理。对于违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一定损失的公务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对于违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国家公务员,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公务员违纪惩处制度及相关规定 公务员违纪惩处制度及相关规定是为了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纪律和形象,保障公务员履行职责的公正性和廉洁性而设立的一套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如果违反纪律或涉嫌违纪行为,将面临不同的惩处措施。这些惩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查看原文
4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任免制度,包括升职和降职。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务员的任免包括升职和降职,一般是升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包括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其中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运行机制与改革方向 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运行机制与改革方向是一个重要的议题。该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选拔任用、晋升评定、职务调整和免职解聘等环节。在选拔任用方面,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评估,强调公正、...查看原文
5公务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果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公务员的工资和职称有一定的影响。党内警告处分是无法撤销的。在处分期间(一年内),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同时,在当年参加考核时,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则会对党员的考核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视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四条 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 师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查看原文
6公务员兼职的处罚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的公职人员出现没有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在企业兼职的情况的,又或者是经过批准但却领取兼职报酬的,已经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会受到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的处罚。公务员兼职的行为,既是违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查看原文
7公务员行贿应如何处罚
向公务人员行贿金额不是很多的情况下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那么会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十年。如果国家职员进行行贿,那么会开除公职,所以不管是国家职员还是普通人员行贿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查看原文
8公务员刑事处罚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的人员是否开除公职的问题;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根据工作人员的身份及判处刑罚的种类确定。 一、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查看原文
9公务人员职务犯罪如何处罚
1、《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3、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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