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国际税收概念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国际税收概念的认识还很不一致。这表明了它的不成熟性。由于国际税收在我国的出现比较晚,发展时间比较短,作为一门科学进行系统地研究就更晚,因此上述现象是可以理解的。说可以理解并不是说可以以此为满足,而恰恰相反,应该积极努力探索,使我们的主观认识尽早符合客观存在,否则必将严重影响这门科学的健康发展。笔者对国际税收概念的认识与目前我国流行的观点有很大不同。本人认为,给一事物明确概念,正确与否,是有判定标准的。也就是说,是有必须遵循的原则的。这就是:1、必须符合词义;2、必须符合客观实在。绝不可词不副实,主观臆断。这两者,前者重点在词的内涵,后者重点在客观实在。正确的概念表述是词与客观实在的辩证统一。人的主观认识必须符合客观实在,词义必须符合客观实在。只有这样,所明确的概念才是正确的。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认为,国际税收是涉及国与国之间,进而可以扩大到世界各国之间;涉及一些国家的,进而可以扩大到涉及全世界各国的税收。首先从词义看。国际税收是由“国际”和“税收”组成的合成词。税收是作为已明确的概念使用的,笔者有专文发表在本网上,我们在这里无需赘述,只探讨“国际”的内涵。这样做,是符合...查看原文
2国际税收包括哪些方面
国际税收研究主要关注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涉及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和资产。利益分配和跨国重复征税是重要问题。抵免限额计算基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总额和来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国际税收的最主要研究范围是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这些税种的征收和管理通常涉及到跨国企业的全球业务和资产。在国际税收领域,国家间的利益分配和跨国重复征税是一个重要问题。然而,由于流转税按流转环节或一次交易行为的发生课税,在某一时点、某一流转环节发生的地域空间是一定的,不会发生跨国重复征税的情况。因此,国际税收主要研究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方面的内容。 在国际税收中,抵免限额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根据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 = 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总之,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方面。而抵免限额的计算则是针对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查看原文
3国际税收的本质
国际税收管辖权由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确定,分为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住所等为标准,确定税收管辖权;属地原则以国家领土范围为标准,确定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如何确定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除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对外国使、领馆官员的税收管辖权规定有限制的条款以外,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各自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最适合本国权益的原则确定和行使其税收管辖权,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应征税额,外国无权干涉。 国际上确定税收管辖权通常有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也称属人主义,即按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登记注册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凡属该国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属地原则,也称属地主义,即按照一国的领土疆域范围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该国领土疆域内的一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因此,税收管辖权可...查看原文
4国际税收基本原则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是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一个方面。国际税收协定解决双重征税问题,促进国际经贸交流合作,优先适用于国内税法。大多数国家采取税收协定优先原则,少数国家采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如美国。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可以说是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一个方面。国际税收协定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是缔约国双方国家意志的体现,即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解决双重征税问题,从而实现发展国际经贸交流合作、促进资本流动、鼓励技术引进和人员交往的最终目的。而国内法也同样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并以法律形式公之于世,必须要严格遵守。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大多数国家采取税收协定优先原则,如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都有对税收协定优先原则的明确规定,即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国际税收协定。少数国家采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如美国。 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各国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系列规范税收规则和避免重复征税的协议。而国内税法则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税收方面的法律,旨在规范国内税收征收和管理。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解决。大多...查看原文
5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国际税收分配与税务协调是国际税收领域的重要概念。前者追求公平分配,后者处理税收关系。包括税收管辖权、重复课税、税收歧视、国际逃税、避税与反避税、税收协定和投资优惠等。税收饶让制度消除重复征税,减免来源国的税收优惠。目前尚需双边协议,未得到所有资本输出国认可。 国际税收分配和国际税务协调是两个在国际税收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国际税收分配的公平原则是指各国在税收管辖权相互独立的基础上平等地参与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以实现公平的税收分配。而国际税务协调则是指正确处理组织国家之间的各种税收关系,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在国际税收关系中,包括税收管辖权及其协调、国际重复课税的缓解或消除、如何协调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和消除对非居民的税收歧视、防止国际逃税的方法与措施、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以及鼓励国际投资的税收优惠措施等。税收饶让制度则是指采用抵免法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国家,对本国居民纳税人在来源国享受税收优惠而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其已经缴纳,不再补征税款。在国际税收饶让制度中,税收饶让的目的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而是为了来源国对外资的税收减免优惠收到实...查看原文
6国际税收协定
亦称“国际税收条约”。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国际税收协定是调整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税收协定经批准及换文生效后,对缔约国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缔约国各方都必须对协定中的一切条款承担义务,任何一方的国内税法规定,如与协定相抵触,必须按照协定的条款执行,即国际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法律效力。在协定期满后,只要在原缔约国中,有任何一方经由外交途径发出终止通知书,该协定即自动停止生效。国际税收协定按涉及的主体划分,可以分为由两个国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和由三个以上国家所签订的多边税收协定;按涉及的内容划分,可以分为仅涉及缔约国之间某一单项业务的特定税收问题的特定税收协定和涉及缔约国之间多方面税收问题的一般税收协定。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是1843年比利时与法国签订的。本世纪以来,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亦得到发展,尤其是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问世,使国际税收协定从单项向综合,从简单到规范,从随机性到模式化的演变过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它标志着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查看原文
7国际税收协定的分类
(一)、按参加国家的多少分1、双边协定:指两个国家参加缔结的税收协定。2、多边协定:指由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缔结的税收协定。(二)、按协定内容的不同分1、单项协定:指涉及所得税等专门税种的税收协定;2、综合协定:指涉及国家税收一系列问题的税收协定。(三)、按照国际税收协定涉及的内容范围大小可以分为1、一般税收协定2、特定税收协定知识延伸:国际税收协定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协定在承认所得来源地国家与取得所得者为其居民的国家都拥有征税权的基础上,对各类所得的税收管辖权做了协调规定,普遍使用的消除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免税法和抵免法。...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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