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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特别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但是,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根...
进口下列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一)肢残者用的支辅具,假肢及其零部件,假眼,假鼻,内脏托带,矫形器,矫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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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进口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在调查期间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能证明其与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出口经营者无关联的,可以向外经贸部申请单独确定其倾销幅度。外经贸部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作出终裁决定。在审查期间,可以采取规定的措施,但不得对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从境外进入珠海园区的货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一)珠海园区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物资,予以免税;(二)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三)珠海园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四)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予以保税;(五)转口货物、在珠海园区储存的货物和展览品、样品,予以保税;(六)上述规定范围外的货物或者物品从境外进入珠海园区,应当依法纳税。本条前款规定的从境外免税进入珠海园区的货物出区进入区外的,海关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需要征税的,按照货物出区时的实际状态征税;属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货人还应当向海关出具进口配额、许可证件。从珠海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当由政府设立的海关征收。纳税人已缴纳进口增值税的,无论是否已缴纳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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