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的本质
时间:2024-01-05 13:10:48 1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际税收管辖权由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确定,分为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住所等为标准,确定税收管辖权;属地原则以国家领土范围为标准,确定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如何确定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除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对外国使、领馆官员的税收管辖权规定有限制的条款以外,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各自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最适合本国权益的原则确定和行使其税收管辖权,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应征税额,外国无权干涉。

国际上确定税收管辖权通常有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也称属人主义,即按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登记注册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凡属该国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属地原则,也称属地主义,即按照一国的领土疆域范围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该国领土疆域内的一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因此,税收管辖权可以归纳为居民(公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国际税收管辖权是各主权国家根据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基本权利。根据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国家可以选择最适合本国权益的原则来确定和行使税收管辖权,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应征税额。居民(公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是税收管辖权的两个重要方面。国际税收管辖权的确定不受外国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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