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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除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1)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主要包括该国政府对哪些人征税、征什么税以及征多少税等内容。一般来说,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三类:①地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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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有关收益或所得来源于境内的法律事实,针对非居民行使的征税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国家对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不是以收入者的居住地或纳税人的身份,而是以其收入的来源地为依据,即只能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
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居民的环球所得享有的征税权。 居民的认定标准:自然人主要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居民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征税国存在着居民身份关系的法律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1.7%—3.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2.8%;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0.7%—1.5%;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4%—0.8%;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4%,双方协商确定。 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应减半收费。 (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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