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就业需要职业培训吗
劳动者就业有职业培训。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一、残保金的规定一是优化残保金征收,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二是规范残保金使用。明确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升职业培训质量等,各地要根据当地保障残疾人就业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相关支出,不得以收定支。三是强化残保金监督。加强残保金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社会监督、将企业履行义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使残保金使用更公开透明,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环境。二、以工代训补贴办法企业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1个月,给予企业300元/人/月职业培...查看原文
2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1996年10月30日劳部发〔1996〕370号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工作能力,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企业法》和《公司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职工培训是指企业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第四条企业职工培训应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掌握职业技能的职工队伍为目标,促进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职工培训应贯彻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训的原则。第五条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各级政府经济综合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第六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职工培训工作,依法制定本行业职工培训规划、组织编写职工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和培训师资。第七条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共培训机构,可根据企业需要自愿承担职工培训任务。第二章企业和职工的责任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转业培训,对学徒及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查看原文
3企业培训协议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协助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实施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举办的培训计划,确保本次培训质量与效果,双方就讲师邀请派遣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指定的主讲内容邀请所需的讲师,并于授课前10天提供所请讲师的简介、讲课提纲、行程安排等资料(电子版),并协助乙方制定宣传方案,便于乙方在当地开展工作。乙方正式文字宣传资料必须经甲方审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2.甲方承担所需讲师的授课费用,并保证授课老师按时到达、按时授课,如变更授课老师或授课时间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3.特邀授课老师:_________(简介)4.授课时间及地点授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地点: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二、乙方将承担以下责任:1.乙方承担...查看原文
4职业培训违约金规定有哪些
一、职业培训违约金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二、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在服务期,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如果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公司主动提出,但员工仍然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查看原文
5各级政府对职业培训事业有什么职责?
《劳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职业培训相关规定: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查看原文
6强化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
近两年,社会各个方面一致呼吁,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及最近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把强化再就业培训作为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应该说,这是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治本之策。我国的再就业工程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好政策,建立起了劳动力市场等一系列就业服务制度。但这毕竟是外部条件,要实现再就业,最终还要靠再就业的主体——下岗职工自身具备再就业能力。实践证明,凡是经过培训、具备基础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人员,即便下岗失业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再就业,而不具备基础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人员,则下岗率高,失业时间长,有的即便找到工作,还会面临又一次下岗失业。据有关部门对下岗职工进行的调查发现,其中有70%的人员并不具备再就业能力。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一部分职工由于基础素质和技术水平不高,在企业改革和激烈的岗位竞争中下岗,难于找到新的岗位;二是一部分职工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因行业不景气,企...查看原文
7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规定
经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符合国发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向培训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每位符合国发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登记证明或求职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在确保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无力垫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内费用的。各地可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承担帮扶任务的培训机构可为上述人员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确定。技能落户的政策有哪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查看原文
8国家怎样发展职业培训事业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劳动法》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查看原文
9职业培训违约金规定有什么
一、职业培训违约金规定有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二、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在服务期,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如果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公司主动提出,但员工仍然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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