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保全什么意思
税收保全是指税务机关为确保纳税款的征收,在纳税期限前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财产的措施。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税务机关可以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或扣押、查封其财产,以相当于应纳税款的金额。对于未登记纳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并要求缴纳,如不缴纳则扣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在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纳税人有逃税行为且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税收保全的措施及条件由法律规定,必须依法实施。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或者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在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查看原文
2税收保全的内容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上款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查看原文
3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
一、行为条件: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在责令限期内有包括转移、隐匿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行为。二、时间条件: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届满之前和责令缴纳税款的期限之内。三、担保条件:在上述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查看原文
4税收保全措施适用对象
税收保全措施是为防止纳税人逃税而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冻结存款、查封财产等。范围包括生活用品,但不包括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和豪华住宅。当纳税人有逃税行为时,税务机关可要求其限期缴纳税款,并采取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防止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而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具体措施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包括单价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但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和豪华住宅。当税务机关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时,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并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及限制 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及限制是指针对特定情况下的税收违法行为或纳税人的风险,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税收的合法权益。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逃税、偷税、骗税、拖欠税款等行为,适用的对象可能是个人、企业、组织等。然而,税...查看原文
5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和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种强制权力。一、追征税款的期限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二、对于哪些转移商品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三、车辆购置税法是什么第一条...查看原文
6税收保全的财产范围
税收征管法规定,除税务机关及其委托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是税务机关的法定权力,适用于纳税人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并要求提供纳税担保。重要的是,只有法定的税务机关才有权行使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因此,征收税款以及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权力。 根据该法规,税收保全措施的对象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个人。当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迹象时,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如果纳税人没有提供担保,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只能由法定的税务机关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税收保全的财产范围扩展标题:财产保全措施对税收征收的影响 财产保全措施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确保税收的有效征收和执行。税收保全的财产范围涉及到...查看原文
7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区别
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保全措施的实施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强制执行的实施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内容不同。保全措施的内容:(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1)书面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一、税收保全违法行为怎么申请行政复议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纠纷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3、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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