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跳槽年假重新算吗
关于跳槽后如何计算年假的详细说明: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条例,凡满足连续服务于同一雇主满12个月以上之条件者,均可享有每年带薪休假权益。
若员工累计工作经验已经达到1年但尚未到10年之时限,其年休假天数则为5个工作日;待达到10年而未满20年时,其年休假天数将增至10个工作日;当工作年限满20年之际,其年休假天数则晋升为15个工作日。
部分员工可能担忧在决定离职之后,原有的累计工作时间将会归零,允许重新计算。
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跨公司之工作经历不可以进行累积计算。
在同一家或多家企业中供职,乃至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批准的人员视为全职工作的期限内,这些时间段皆有资格被算做累计工作时间之内。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单位可以强制安排职工歇年假不
不得实施强制措施。
关于年假,仅限于特定情况下的单位,方可采取跨年的方式进行安排,比如因生产或工作性质自身所具备的特殊性。
劳动者拥有享有和保护其工作和休息权利的基本权益。
任何雇主都没有权利强迫员工使用年假。
若确因业务需求而无法为员工安排休年度假期,必须征得员工本人的同意后,方可视为合理且合适地豁免这一待遇。
全文6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