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假的天数
1、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婚假一般为3天。
2、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因此,在天津地区企事业职工晚婚的婚假天数为10天。
二、婚假的起算时间
目前我国法律无关于婚假起算时间的明确规定。这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范围。
1、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守。但公司的规章制度一定要经过公示,才能生效。
2、如果公司没有规章制度规定,笔者认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举办婚礼时和单位协商婚假事宜。鉴于我国目前大量存在,先领证后办酒席的习俗,笔者认为,婚假可以在领取结婚证后享有,但应在合理的期限内。目前,理论界有1年之说,本人认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公司可以作为参考。
三、跳槽后是否享有婚假
1、一种观点认为不能,休婚假应当提供结婚证,员工结婚登记时间不在新单位工作期间,不能要求新单位给予婚假。
2、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可以,休婚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论在何单位工作均应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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