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接人可以离职。没有人来交接,就不关离职人员的事了,只需要是按照公司的相关程序进行,到时间就可以直接结工资走人,但只好还是再坚持一段时间,完成交接再走,这样比较稳妥,未来的职业生涯还很长,不差这几天。
可以怎样解聘物业服务人
1、如果是前期物业,如果当事人的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地方法规应当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联系开发商或者请房屋管理部门督促开发商打报告,并准备好物业使用说明资料,启动筹备业主大会的程序。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必然要征询全体业主关于另聘或者续聘原物业企业的问题,到时候如果一半以上业主认为要另聘其他物业公司的,就可以了。
2、如果目前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则应该要等到《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时,由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征询,征询内容和决定方式同上。
3、如果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而且业委会也同意解除合同,并已经征询过全体业主,已经有一半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应当给物业公司有一定时间做撤离的准备,也让新的物业公司有充分时间准备进驻当事人的小区。但是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的机会极少。
4、如果业委会不同意解除合同,当事人又觉得一定要解除合同,而且相信本小区有极大一部分业主和当事人想的一样,当事人可以启动20%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是要注意一点,这20%不仅指的是户数,也指的是面积。到时候当事人必须要收集20%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否则无法满足《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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