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
我的一个朋友,李,在一家酒店工作,不小心割伤了他的手。当李休息了一个月后去上班时,老板说一个新来的人把他解雇了。老板有权解雇我的朋友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如果工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确认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汕头律师回答:
在本案中,您朋友在工作期间被割伤的手属于工伤,根据上面第二条规定,你朋友的老板不能解雇你的朋友。你的朋友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您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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