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