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赠予房产最新政策
时间:2023-03-11 08:21:25 4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直系亲属赠予房产最新政策

(一)营业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二)附加税

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三)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2、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四)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4)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二、直系亲属赠与需要公证吗

答案是无需公证。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与子女、与外孙子女等。

范围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应属于姻亲。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亲可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和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种。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亲,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如妻子的父母、

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这是一种间接的姻亲关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你所说的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就是上面三种中“配偶的血亲”。

三、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税。

(一)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是将不动产或者是土地的使用权无偿的赠与单位企业或者是个人,都是要缴纳相应的税金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包括直系亲属赠与房产都是要缴纳税金的,我国法律对所有无偿的赠与房产或者是将房产对外进行买卖行为都是需要后续进行税金缴纳工作的。

(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个人通过被赠与、继承或者是通过离婚所得的不动产、房产等赠与,这些不动产房产的买房时间为发生以上被赠与、继承或者是通过离婚所得的时间来认定,这些被赠与继承的房产所的人要拿着这些不动产的相关的所有的材料、证件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三)房产被赠与一方需要根据我国的纳税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行为。主要的需要交纳的税种有契税、房屋赠与公证费用已经以上事项的登记费用。当然这些费用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契税,契税一般收取标准是被赠与房屋核定价格的3%,也可以通俗来说是这个房屋现在放到市场上去卖的市场价格的3%,受赠的一方如果在五年内将房屋进行出售,而且受赠一方的住房较少情况下,卖房时是可以不用再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如果在不足五年内,被赠与方就将房屋再出卖,而且被赠与方除了本套房屋外还有多套房屋,那么在出售此套房屋时,被赠与者需要照常被收取相关个人所得税等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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