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相信大多数人都熟悉,但对于租房子时要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就不一定所有人都了解,签了合同之后是不是就要一直租着,如果有事可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呢?相信这是很多租房者在租房时有的困惑。
其实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并不是就不可以解除的,合同的解除分情况而言,具体有以下三种。
一、合同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属于民事范围,可以意思自治,法律并不做强制规定,所以在合同签订之后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的。那如果协商不成,出现法律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原因受损,无法居住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如承租人表示不再继续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在催告之后仍不履行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又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就其违约行为解除租赁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无法定解除情形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不得随意解除。
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是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单独解除合同,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解除的情形都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一般想提前解除合同,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以直接解除,其次是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未经协商就直接解除合同,且给自己造成损害的,可以通过积极的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现实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虽然很是常见,但还是提醒一下,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解除还有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不要在出现纠纷的时候才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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