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并导致购房者决定退房的情况下,通常开发商会直接退还所收的定金给到购房者。若开发商未按规定执行,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
此外,若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无法出示“五证”全套资料,这本身即构成了违法行为,在此种情况下,购房人均可直接向该开发商发起解约诉求,以期成功取回已支付的定金款项。
最后,如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时,对退订金的相关条件有所明确约定,只要满足退订金的具体条款,便可根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收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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