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应及时将公章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如何办理公司注销业务
现如今,企业想要进行公司注销,务必要掌握以下两方面事项,具体为:公司注销所需材料及公司注销流程。在公司注销所需材料方面,企业需按要求准备:
1、企业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如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等);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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