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解散是什么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死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 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查看原文
2公司解散的分类
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具体是: (一)公司人格消灭引起公司解散; (二)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进行亲算; (三)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 (四)公司解散效力的其他分类。...查看原文
3公司解散的操作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查看原文
4公司解散的程序
公司解散条件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通知公告债权人。...查看原文
5公司解散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查看原文
6公司解散的事由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查看原文
7公司解散的效力
1、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查看原文
8公司解散准则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解散条件及原因和效果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四是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自身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司法强制解散,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查看原文
9公司解散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这是公司审判业务中遇到的新问题。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只有四个:(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然而,在审判实践中,许多股东常常以超出上述情形之外的理由要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这些请求往往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这不得不使我们反思,公司法所规定的解散的条件是否完整?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是否充分?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性与股东面临的困境是否应赋予股东更大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必须结合公司的特性进行考察。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和经营管理上是实行资本多数表决和公司董事集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存在的多数股东滥用表决权现象和公司董事以公司之名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自利行为在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存在。但另一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又缺乏股份有限公司所具备的救济途径,这使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面临股份公司股东未有的困境。首先,公司封闭,股东的出资被长期“锁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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