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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体股东决议,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或者法院强制解散的,公司应当办理解散手续。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解散呢?1、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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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按《公司法》规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3、注销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将股东会和有关机构确认的清算报告提交公司注册机构,申请注销公司。4、公告公司注销公司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程序: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3、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解散公司的程序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2、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确认通过; 4、执行清算方案; 5、清算结束后制定清算报告并报确认; 6、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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